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 正文
席王街道梁家街党员邱玉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灞桥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12.29 21:07:05 分享:
席王街道梁家街党员邱玉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9年9月18日,邱玉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沿纺东街由南向北行驶至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时,被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灞桥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邱玉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1.8/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邱玉春身为共产党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犯刑法,严重损害党的形象。2020年11月26日,邱玉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一篇: 席王街道李家村五组组长李栋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下一篇:灞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干部唐潘让酒驾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