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 - 正文

巡察工作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灞桥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4.03.25 15:47:3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月17日至3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是对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为我办加强党组织建设,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强有力的鼓励和鞭策。全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要求,诚恳接受、深刻反思,立行立改、真抓实改,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整改要求全落实,反馈问题全见底。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7月10日召开区委第二轮巡察集中反馈会后,区委编办领导班子立即召开巡察整改第一次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初步分解,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联络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7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第二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第二轮巡察集中反馈会精神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工。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领导班子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同时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主要领导牵头整改问题12个,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机关自身建设和推动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区委编办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王晓芹同志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牵头研究整改措施,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征求意见后,形成区委编办《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9月7日召开区委编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自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巡察整改期间,区委编办共召开专题会议8次(其中领导班子会3次,全体干部会4次,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安排部署整改任务,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专题通报整改情况,有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区委编办《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中对24个具体问题逐个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科室逐个制定整改子方案,建立整改任务台账,根据台账实行销号制,逐一落实整改,逐一对账销号,总结整改子报告,分步骤推进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同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制定完善《西安市灞桥区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区委编办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等10项制度,规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灞桥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规定,有效推进建立部门管控长效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力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方式不灵活,研讨交流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通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了《区委编办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方式、要求和监督检查等进一步明确,不断提升政治理论学习的规范性。督促干部利用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E西安在线学习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体干部均完成有关学习要求。②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进行了完善,在深入学习原著原文基础上,更加注重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干部结合实际岗位谈认识,不断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的实践能力。

(2)关于“学习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列入年度编委会议题,计划组织区委编委领导进一步学习条例,统一思想认识,深入领会精神。②7月25日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业务培训,邀请市委编办相关业务处长就《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专题辅导,增强了全区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管编的自觉意识和科学用编的理论基础。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灞桥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规定,明确相关职责任务,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意识。②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制度,6月15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③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加大网评员工作力量,全办干部积极开展负面舆论引导和正面典型宣传工作,形成了人人参与网评的良好氛围。

(4)关于“没有制定全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学习省委编办《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市委编办《西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办法》,深入研究分析,为制定我区规范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提供参考依据。②制定了《西安市灞桥区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向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印发了《西安市灞桥区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在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聘用程序,进一步提升编制外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

(5)关于“对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监管没有形成合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灞桥区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在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聘用程序,进一步提升编制外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②将用人单位对编制外聘用人员的使用及管理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灞河新区管委会、区职工服务中心、区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区中心敬老院、区债务管理中心等5家单位进行了机构编制督查评估,督促各用人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并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

(6)关于“没有按照《西安市灞桥区区属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具体落实区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数的核定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5日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督查、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业务知识作专题辅导,增强了全区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管编的自觉意识和科学用编的理论基础,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理清思路、传授方法、拓展知识广度。②加强编制使用管理,健全完善控编审批管理制度,绘制了工作流程图,明确控编审批申请资料和办理程序,规范控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③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完成了对区卫健局的调研工作,协同区卫健局对区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情况调查摸底,根据《西安市灞桥区区属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向区委编委报送《关于区属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请示》,提出区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数具体核定方案,下一步将按规定程序审批。

(7)关于“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5日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业务知识作专题辅导,重点讲解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全区各部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②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与综合科剥离,成立督查与法规宣教科,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管理评估工作,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③研究制定《西安市灞桥区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督查评估工作流程、资料清单、重点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等,进一步规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8)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象广度、深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广度,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机构编制调整的单位,将党管机构编制情况、执行“三定”规定情况、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情况等纳入本年度监督检查内容。②研究制定《2023年度督查评估工作安排》,明确督查评估内容、督查方式及工作要求,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等21家单位分3批次开展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对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反馈督查评估意见20份,检查中细化督查方式,增加谈话和实地查看环节,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

(9)关于“落实被动督查任务多,开展主动督查工作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研究制定《西安市灞桥区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②积极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制定了《2023年督查评估工作安排》,主动开展了3次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等21家单位分3批次进行了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对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下发了督查评估反馈意见,提出了整改时限,通过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10)关于“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发现问题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5日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业务培训,邀请市委编办登记局局长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作专题辅导,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申请登记备案的意识。②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机制,印发区委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通知》,从全区事业单位法人中抽取10家作为评估对象,实地查看事业单位挂牌、场所器材、设施设备等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满意度测评、理论测试、个别访谈等方式,从机构运行管理、法人登记管理、职责履行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公益服务效益等方面,结合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全方位掌握各事业单位实际运行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情况进行全区通报,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核查发现问题的能力,推动事业单位高效运行、正确履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1)关于“对组织部门任命的科级领导职务变动、职级调整信息更新不及时,报送市委编办进行月报审核次数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贯彻市委编办《关于在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月报制度的通知》(市编办发〔2016〕13号)要求,并印发区委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变动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报送原则、内容、时间等,进一步规范实名制月报报送工作。②制定了《西安市灞桥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更新共享办法(试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组织、财政和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优化了信息获取渠道,为开展系统数据比对、推进信息共建共享打下良好基础。③7月25日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业务培训,邀请市委编办督查与实名制管理处处长就督查与实名制工作业务知识作专题辅导,强化实名制数据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内容,提高数据报送质量。④加强日常系统数据更新,及时编制各类实名制信息变更情况月报表,坚持每月到市委编办进行数据审核,实名制信息更新率明显提升。要求各部门对相关实名制信息进行核实,将变动情况在系统中进行修改,确保了实名制数据库信息覆盖率达到100%,信息准确率达到98%,信息及时更新率达到95%。

(12)关于“机构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②下发了《关于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函》,督促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西安灞河新区左岸建设管理办公室尽快办理注销登记,目前区委编办已受理、审核,并核准通过西安灞河新区洪庆新城管理办公室、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其法人证书正副本已收缴;西安灞河新区左岸建设管理办公室因退休干部暂未分流,上报了《关于暂缓注销登记西安灞河新区左岸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的情况说明》,因此暂缓该单位注销登记工作,待后续完成退休干部分流工作后,将尽快指导其完成注销登记工作。③对灞河新区管委会、高铁东城服务中心、新兴产业发展中心、纺织产业发展中心、生态发展中心等5家单位进行了机构编制督查评估,重点检查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情况及人员分流、聘用上岗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核对实名制台账及与重点岗位干部谈话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存在问题下发了《督查评估反馈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全面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13)关于“筹划研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明确相关职责任务,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②修订了《区委编办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支委会研究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月11日组织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14)关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明确相关职责任务,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委编办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其中领导班子责任清单17项,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12项,班子成员责任清单9项,进一步明确班子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③9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15)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内容,增强开展廉政谈话的责任意识。②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委编办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廉政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要求,目前已开展廉政任职谈话2人次,节日廉政提醒谈话10人次,相关情况定期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16)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1日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涉及“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章节、条目进行了重点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性、重要意义、流程等,进一步增强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②通过多次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监督联系的内容和方式有了更为系统全面的认识与了解,研究制定了《区委编办党支部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被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构建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③认真贯彻执行《区委编办党支部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实施细则》,9月7日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关于“破解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基层治理等难题的思路和办法不多,调研成果转化不显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将调研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全办每年至少开展3个课题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至少牵头负责1个调研课题。明确调研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把调研工作作为制定政策、研究工作、解决问题、狠抓落实、提高能力的重要措施,提高领导干部对调研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②结合全区“大调研、大下访、解难题、强作风”实践活动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拟定专项调研工作方案,细化调研提纲、明确调研内容及任务分工等工作要求。先后到区委组织部等20家单位就“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重点领域体制机制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开展了调研座谈。③高质高效完成调研报告,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整理汇总调研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把调研成果运用于指导工作和制定政策,为我区新一轮机构改革打好基础,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18)关于“对区属幼儿园存在备案制空编情况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检查作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28日、29日分别对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开展了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教育系统编制使用情况、区人社局空编招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撰写了《关于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编制备案制管理落实,促进公立幼儿园高质量发展。②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新设立的事业单位、新修订“三定”规定的部门,对区职工服务中心、区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区中心敬老院、区债务管理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及灞河新区管委会开展了机构编制督查评估,针对存在问题下发反馈意见5份,提出了具体整改时限,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19)关于“组织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职能划转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市委编委《关于调整我市权责清单制度实施部门的通知》要求,拟定了《关于调整灞桥区权责清单制度实施部门的请示》,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6月5日印发了《关于调整灞桥区权责清单制度实施部门的批复》,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组织实施权责清单制度相关工作划转至区委编办。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送了《关于移交权责清单管理有关档案资料的函》,6月27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区委编办对接,在区委办的监交下,完成了权责清单管理有关档案的移交工作。②6月13日我办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与业务干部参加了市委编办组织的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员暨业务培训会,现场学习业务知识,提升权责清单管理水平,为下一步梳理修订我区各部门权责清单打好理论基础。③与区人大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3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梳理修订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拟于10月中旬对全区65家正处级单位开展权责清单业务培训,加快权责清单修订和动态调整,进一步推进我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0)关于“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年初,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讨论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明确了“三会一课”具体计划安排。②9月28日区委编办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前三季度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报告,并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明确了第四季度党建工作开展重点。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月21日、3月1日党务干部分别参加了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2023年党建工作暨作风建设培训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建业务工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素养,为规范化开展党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②7月21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组织生活要求,进一步加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力度和提高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的意识。③9月28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前三季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报告,明确了第四季度党建工作开展重点。7月4日班子成员讲授题为“守纪律  强作风”的廉政党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22)关于“党员交纳党费不够积极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1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增强了党员干部主动按月交纳党费的意识。②2023年我办全体党员均能按月主动交纳党费,切实履行好党员交纳党费的义务。③确定综合科党务干部专门负责党费管理工作,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每年年初时核定党费收缴标准,并及时提醒党员干部按月交纳党费。

(23)关于“请销假、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了《区委编办请销假制度》《区委编办考勤制度》,8月21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了两项制度,并对新进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确保新进人员对请销假、考勤制度心中有数。②购置了面部识别打卡机,录入全办领导、干部的基本信息,从5月至今,领导班子坚持带头打卡,全体干部严格执行面部识别打卡制度,分别于工作日9:00前和18:00后进行面部识别打卡。③从6月份月工作例会开始,对上月的请销假、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已通报了5月份至10月份共6个月的请销假、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年度组织生活会将把请销假、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24)关于“干部轮岗不顺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我办严格执行交流轮岗制度,对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及时上报请示区委组织部请示交流轮岗事项,根据灞组干字〔2023〕36号文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科长交流轮岗到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科负责人提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效激发了干部的工作活力和干事热情。②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补充工作人员1名,8月28日该工作人员实际到岗工作,有效增强了业务科室的工作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委编办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对照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全办工作再上新台阶。下一阶段,区委编办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紧抓巡察问题后续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切实抓好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区委编办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办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各项巡察整改措施全部落到实处。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保证各项制度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结合我办实际,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办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日常监督检查,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制度执行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从当前的机构改革重点、难点工作入手,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机构改革上见到新成效,在破解基层单位机构编制与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的矛盾方面拓宽新思路、创新好办法,为加快“品质灞桥最美城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灞桥实践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3537843;邮政信箱: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809号;电子邮箱:baqiaobianban@163.com。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