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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灞桥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4.03.25 15:44:0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月16日至3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部分整改工作;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

(二)有力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将13类问题进一步细化为32项具体问题,其中,局党组书记牵头负责整改问题19项,其他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整改问题13项。先后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议,在认真传达学习、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8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力量。根据整改方案,各科室、中心对各自承办的每项问题进一步细化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1+32”整改方案。9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责任科室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

(三)对照检视剖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研究制定《中共西安市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于9月7日上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会上,班子成员坚持突出“对党忠诚”这个根本政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三个聚集”及巡察反馈意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组组长对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围绕反馈意见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4人次。

(四)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5项制度,其中,新建制度3项,分别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建议征求办理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制度2项,分别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巡察整改成效长期巩固。

(五)推动工作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作风能力提升年、第六个纪律教育宣传月、双拥模范城(区)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相互融合、互相促进。7月份,我区被命名为“西安市双拥先进区”,3个单位被表彰为“西安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4名个人被表彰为“西安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3个驻区部队被表彰为“西安市拥政爱民模范单位”,3名官兵被表彰为“西安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区12345热线周报先后3次将我局办理情况列为满意案例进行表扬。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形式单一,理论学习表面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并围绕学习内容开展讨论交流,班子成员先后开展讨论交流7次。二是抓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E西安网络平台理论学习培训,每名干部均达到65学时以上,超出规定学时30%以上。三是坚持把理论学习融入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讲党课、听讲座、看视频等方式抓好理论学习。四是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全体干部会议集中学习时机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交流7次。

2.关于“学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谁组织、谁把关”的原则,指定专人对心得体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不过关的要求重写,切实深化学习理解,推动工作实践。二是制作心得体会展示栏,张贴展示党员干部心得体会,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基层服务站星级创建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转发《西安市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清单》及《全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指南》,多次前往浐灞生态区移交和新成立的社区指导服务站建设。二是针对前期因拆迁未回迁的村(社区),加强与街道、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回迁情况。三是推动辖区院校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四是2月15日向47个规范站进行了授牌。4月份,指导13个标杆型服务站做好线下验收工作。

4.关于“双拥模范城区创建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八一”前夕走访慰问11个驻区部队和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向130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同时举办“弘扬双拥传统 铸就热血军魂”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文艺汇演。二是加强与驻区部队联系,及时更新军地联络员名单,召开军地座谈会,广泛开展爱国拥军系列军民共建活动,组织驻区部队官兵参加军地联谊会。三是携手华阳城购物中心、TCL集团西安分公司、凯德广场·御锦城等企业开展“同庆八一建军节、共叙军民鱼水情”活动。四是在七个街道明显位置设置双拥教育宣传、爱国拥军教育永久性双拥标志;在红旗、纺织城、席王街道的公园、广场融入双拥主题元素,建成双拥主题公园2个、双拥主题广场1个;在华阳城奥斯卡影城建立双拥影院;在半坡博物馆、白鹿仓景区建立双拥景区;在东城第一小学五星分校、狄寨小学联手建立爱国拥军教育基地;授予陕西航天医院为灞桥区“双拥医院”,授予纺织城小学、纺织城小学富力分校、东城第一中学为灞桥区“双拥示范学校”。五是针对此问题,局领导对双拥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总结经验、分析不足。

6.关于“工作落实上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西安市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责任清单并听取各科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实做细。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退役军人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西安市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抓好新闻报道、户外宣传牌等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退役军人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三是结合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喜报庆送、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引导。

8.关于“搭建平台、拓宽就业渠道不广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建档立卡、精准信息采集、优待证办理等时机掌握退役军人技能特长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筛选招聘单位,努力提高就业匹配度和精准度,助力广大退役军人就业。二是联合区人社局组织招聘会7场,共有1800余家企业参加,退役军人及军属达成就业意向336人,现场签约153人。三是及时跟进招聘会情况,不断完善招聘就业台账,跟踪回访上岗及待遇情况,认真总结分析招聘就业形势,不断提高招聘就业成果。四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板报橱窗等各类平台作用,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和创业政策20余次。

9.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西安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完成20余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审核工作。二是组织1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全市适应性培训,安排辖区有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参加“退役不褪色、携手创辉煌”西安市退役军人创业沙龙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

10.关于“双拥工作缺乏计划安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并印发年度双拥工作要点。

11.关于“双拥工作没有形成合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各级双拥工作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全区实际安排部署双拥工作,分析双拥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双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等,切实形成双拥工作合力。二是制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7月份,我区被命名为“西安市双拥先进区”,3个单位被表彰为“西安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4名个人被表彰为“西安市爱国拥军模范个人”,3个驻区部队被表彰为“西安市拥政爱民模范单位”,3名官兵被表彰为“西安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

12.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抓好《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学习,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局党组于10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局领导班子结合传达学习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和重大节日教育开展7次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二是修订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关于“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会议深入分析量化打分、资金发放等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二是认真学习《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量化评分分数的核实和公示。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针对资金发放风险点建立防控方案。

15.关于“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参加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2次,同时还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选岗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关于“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人人公开承诺,围绕“五种心态”进行排查整治,反思不足,改进作风。二是结合传达学习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省查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和开展第六个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及时进行党性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不断强化服务退役军人的理念。三是针对此问题,局领导对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7.关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月5日前收集资金发放需求并编制当月用款计划,通过财政系统上报。二是固定每月倒数第4个工作日为优抚资金发放时间。三是各业务科室加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处室的对接,准确了解中央、省、市资金配套情况。四是加强与区财政局、银行的对接,及时掌握资金到账情况,做好特殊情况预判。

18.关于“征求意见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意见建议征求办理工作流程》并严格落实,确保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件件有回音。

19.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走访慰问、喜报庆送、来访接待等时机加强与村、社区服务站和退役军人群体的联系沟通。二是及时更新常态化联系结对表,其中,局领导干部每人联系3名,其他人员每人联系2名,每季度电话联系一次、每年走访一次。三是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深入退役军人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篇。

20.关于“日常工作不够细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文字稿件的审核把关,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签发文件,确保文字表述正确、内容切合实际。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易错固定表述,防止出现表述不规范、不严谨、错别字频出等情况。三是针对此问题,综合科科长对相关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21.关于“问题只查不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五有”要求落实,加强对老旧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跟踪指导,以“场所融合、互相使用”为原则实现办公有场所、活动有场地;二是坚持“专兼职相结合,公益岗位作补充”,不断充实服务保障力量,同时通过采取轮岗锻炼、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大力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缩短新老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差距。

22.关于“培训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承训机构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技能培训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西安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机构专业设置和收费标准目录》拨付培训费。二是完成对相关资金的追缴。三是针对此问题,局领导对综合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3.关于“资金沉淀严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沉淀资金上交国库,同时每月与区财政局做好对账工作,督促各科室、中心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24.关于“会计凭证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每月与银行就优抚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对账,由出纳对银行付款清册盖章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发放不漏一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5.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个年”活动、第六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等工作。

26.关于“固定党日活动开展不经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中共西安市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为固定党日活动时间。截至当前,开展党日活动8次。

27.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目前,已将一名干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备案。

28.关于“民主生活会走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认真抓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结合学习、自查和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同时党组书记亲自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

29.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议、支部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局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2月24日,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0.关于“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支部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能力水平。二是制定印发《局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三是2月24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人人进行自我剖析,广泛开展相互批评。

31.关于“科室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综合科向双拥科调整干部1名,同时增加临聘工作人员1名,双拥科工作人员已经配备到位。二是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能,对部分干部分工进行调整,确保了人岗相适。

32.关于“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业务法规政策纳入日常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组织局领导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在线考试,平均成绩92.4分。二是按照“服务大局、按需施教、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做好年度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培训和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培训。三是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全省网评工作、弘扬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正能量网络培训和全市优抚安置补助资金整治等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巩固巡察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运用整改成果,抓好整改后续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由责任领导对领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自查,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以“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抓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巩固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面工作。严格按照已建立的相关机制,规范各项工作,特别关注退役军人服务、机关党建、财务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关心退役军人的工作、生活,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把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整改促提升,实现标本兼治、务求长效的目标,坚守初心优服务、破解难题争一流,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35352;邮政信箱:西安市灞桥区祥云路699号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710038;电子信箱:bqqtyjrswj@163.com。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