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月17日至3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坚持政治引领,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部署的政治巡察,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
紧抓不放,稳步推进。局党委迅速分析确定整改方向,细化问题分解,制定整改措施。7月20日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逐项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初稿,后经三轮审核修改,8月2日正式定稿。8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向各党支部、科站公布了整改方案。
认真履责,扎实整改。扎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加大督导力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专题会议,同班子成员、各党支部、科站负责人具体分析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局党委整改工作方案;主动担当,领办整改事项占比73%。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经常性与包抓党支部、分管科站沟通,指导重点整改任务,了解整改进展。9月13日,局党委班子召开了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区纪委第五纪检组到会监督指导,开展了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团结向上的积极作用。
严肃问责,深刻警示。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绝不姑息,严肃纪律问责,对13人次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书记、科站负责人集中提醒,通报违纪典型案例,明确廉洁过节要求。
完善制度,长效管控。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倒查制度漏洞,及时完善10项制度。同时,细化业务流程,修订了《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内控制度》《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五乱”等问题处置流程》《灞桥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制度》等,提高工作质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委书记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增进思想认识;②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定期组织认真学习。③局党委书记参加了区委在浙江大学举办的“强作风勇担当 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在党委会上同班子成员、各科站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2.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学习8次。②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专题学习3次,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灞桥”开展交流,提高学习质量。
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和来陕考察的重要批示、指示、讲话精神不扎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委围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陕西汉中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开展集中学习4次。②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月20日起局领导24小时带班值守,积极做好防汛应对,至今年汛期顺利结束,我区未发生水灾害事故。③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我局落实措施,明确了加快红旗水库溢洪道及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做好引汉济渭二期线路、白鹿原水库前期项目配合等重点任务,积极谋划并申报2024年农村供水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好区黄河办(区发改委)工作安排,推进我区流域生态保护。
4.关于“对秦岭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追赶超越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申报议题,区委、区政府先后5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全区秦岭保护大会等区级会议,重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保护6次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涉秦岭突出问题。②提高秦岭保护积极性、主动性,组织联合执法检查4次;运用智慧秦岭数字监控平台、无人机航拍勘查、网格员实地巡查等综合手段,巡查2841次,无人机累计飞行107.4小时,飞行距离2311公里,发现并整改“五乱”问题37个。③2023年上半年我区秦岭保护单项考核排名全市第三。
5.关于“秦保工作实效与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区秦岭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进行了提醒谈话。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③修订完善并印发《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五乱”等问题处置流程》,进一步细化秦岭“五乱”问题闭环处置办法,8、9两个月发现并整治“五乱”问题9个。④主动强化日常宣传,区秦岭执法监察大队联合青年志愿者深入农家乐宣传秦岭保护知识,开展捡拾垃圾活动,净化秦岭自然环境。
6.关于“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够全面,措施执行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10月完成高桥污水处理站扩容建设,增容处理能力达到600吨/天,实现了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②加强运营管理,实行现场巡检+在线平台监测,确保治污设备稳定运行。③对水务科科长进行了提醒谈话。④安排水库管理人员到迷村段实地查看。⑤加强杨家沟水库管理,加大巡查力度。
7.关于“‘黑臭水体治理’与‘全面彻底整治’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②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后续管理,完成了吕家堡涝池周边垃圾清理、围栏整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③对疑似水体进行实地复查,确认非黑臭水体。④8月22日我局联合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黑臭水体治理办)发文,组织各街办再次开展全区排查,各街办上报未发现新的黑臭水体。⑤对已建成的7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泵站,将通过第三方维护公司进行常态化运营管理。
8.关于“行政执法不严不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②印发了《灞桥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调整灞桥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的通知》,细化质量监管办法,优化机构设置。③完成了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质量监督手续核备。④严格依法加强取用水管理,立案查处违法取用地下水案29件,行政处罚61万元,依法追缴水资源费(税)74.6万元(由税务部门征收)。督促29户行政相对人依法获得取水许可证。⑤做好农村与农业取用水管理,召开农村取用水管理工作会议,目前辖区农村集体组织已办理取水许可证78个。
9.关于“‘闭环意识欠缺’,重点项目留‘尾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洪庆塬集中供水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将加快加压泵站等收尾工程建设。②灞河综合治理工程提升项目,2023年8月完成财务审计,9月完成了档案验收,已做好市级竣工验收准备。③高桥村渠道清淤疏浚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
10.关于“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强,专题研究频次过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②2023年局党委会4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意识形态方面典型案例,安排部署党员干部思想引导工作。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加强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把控。②切实加强与党员干部思想交流,调研了解干部队伍现状与思想动态,形成了《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③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在区林业站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个别谈话,纠正思想倾向,端正工作态度。
12.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但落实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利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组织机关党员8轮次参与长乐坡社区活动,秦岭党支部党员同青年志愿者一起开展捡拾垃圾活动。②迅速启动主题教育,制定了《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9月中旬以来,开展集中学习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集中学习研讨1次。
13.关于“对各级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安排专人对近三年来各级审计情况进行全面梳理。②整理审计整改进展,目前,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已全面整改到位;省渭河流域专项审计开展了“回头看”;市级审计涉及的灞河综合治理项目未竣工验收问题,已取得明显进展,将尽快完成整改。③局党委听取了灞河治理工程验收、洪庆塬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等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明确具体措施。
14.关于“高质量发展意识树立不牢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重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6次批示精神,传达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区2023年度秦岭保护大会。②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山区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同区人大代表座谈交流,深入发掘秦岭灞桥段生态文化价值,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③依托洪庆山生态优势,成功举办了2023环青海湖骑行联赛西安站比赛,加快洪庆山农家乐品质升级,促进秦岭全面保护、全面提升、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成水库移民信息核对及资料收集,报区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惠农资金系统发放。②优化公益林区划,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通过“一卡通”兑付群众。③开展了抽查,2023年资金已发放到户。
16.关于“群众吃水难问题长期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吴肖亚村因村组供电问题导致停水,街道办协调水车临时送水,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供水及时恢复正常。②严格按照《灞桥区农村供水建设与管理办法》《灞桥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农村供水日常管理。③完成了两次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均达标。④持续做好农村供水日常维修养护,及时安排维修单位应急抢修,降低对群众生活影响。
17.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接户项目进展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陕西洪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稿已于2022年11月17日上报市林业局审核转报,将加强沟通联系,跟进上级审批进展。②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要求,我区在2020年底实际达到66%、34%,超额完成任务。③按照工作安排,我局将积极配合后续工程建设,督促各街道办加快接户进度。
18.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成34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三河一山”绿道项目招投标手续。②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防范廉政风险。③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决策程序,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等重大事项,需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19.关于“森林防火安全责任落实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②修订完善并向相关街道办下发《关于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③安排林业科组织各涉林街道办召开培训会,进入防火期后定期开展巡查,确保林区安全。
20.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管理,目前已形成局党委(扩大)会议、“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个独立的会议记录本。②根据主题教育要求,局党委设立了主题教育党委会议记录及主题教育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记录,分开记录,更加清晰。
21.关于“周计划清单式管理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委扩大会议再次重申周计划清单式管理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不足,提出整改要求。②目前,各科站在周计划清单中明确记录上报“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及各科站重点工作开展情况。③分管领导严格做好周计划清单的监督管理、点评审核。
22.关于“票据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按要求完善办公室搬迁费用、水灾害防御视频会议一体机设备验收单等单据明细。②向各科站及其财务人员下发了财务工作提醒函。③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在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集中学习,严格执行。
23.关于“政府定点采购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经核实,汽车维修公司为财政采购库内公车定点维保单位,向印务公司支付的宣传费主要为工作需要制作宣传展板、横幅等,符合相关规定。②今后,将按照《区秦岭保护执法局内控制度》,严格遵守财务规定。
24.关于“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1年6月我局向区政府申请了工作经费,2021年11月已将专项资金归还。②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资金使用,专项用于秦岭保护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5.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主体责任,局党委部署并组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二十大,党员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大调研、大下访”活动,45名党员干部公开135项承诺事项。②落实机关党员到村组社区“双报到”制度,利用“白鹿先锋”小程序,深入长乐坡社区参与社区活动8轮次。
26.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实现业务、党建“两手抓”。①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局党委制定了《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主题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9月中旬以来,组织党委班子开展学习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集中学习研讨1次。②局党委重点强化基层党支部日常指导,对河道站、砂石站、林业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
2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规章制度,整理形成《局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建工作规则。②制定党建工作计划,采取“书记讲给书记听”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辅导,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包抓党支部实地调研13次。
28.关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推进基层党员活动多样化,落实机关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利用“白鹿先锋”微信小程序,组织党员深入长乐坡社区参与社区活动8轮次。②做好党建与重点工作结合,组织我局52名党员干部成立防汛应急队伍,设立河道、水库、山洪灾害和后勤物资保障4个抢险小组,积极做好险情应对准备。③以主题教育为依托,要求各党支部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灵活运用观看视频、集体讨论等形式,强化党员教育,提升学习效果。
29.关于“抓党员学习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党员日常学习管理,鼓励使用学习强国APP等多种方式主动学习,推荐优秀学员,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②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局党委及各党支部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效果。③局党委指导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丰富党员学习形式,如河道站党支部在7月24日至8月31日,组织全体党员每周四利用早点名时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30.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干部作风能力大提升专题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紧盯五种心态,深刻查摆不足,扎实做好整改,公开承诺事项,服务群众260余人次。②开展谈心谈话,局党委委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起,同存在“躺平”倾向的1名党员开展了提醒谈话。
31.关于“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缺乏动真格、见实效氛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了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准备,开展谈心谈话。②会上不回避、不遮掩,有辣味、有力度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③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区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到会监督指导。
32.关于“基层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细化“三会一课”学习安排。②丰富固定党日等政治生活内容,联合包抓社区开展“双报到”,组织党员参与长乐坡社区活动8轮次。③班子成员加强对包抓的基层党支部指导,列席支部集中学习和组织生活会,帮助基层党支部提升政治生活质量。
3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切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组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9月中旬以来,党委班子开展集中学习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集中学习研讨1次。②强化各党支部日常管理,加强“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组织开展,丰富党员活动形式。
34.关于“局党委对下属站所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不足,防范化解意识不强,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内控制度》,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支付等全部列入监督范围,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策。②扎实开展公车领域专项整治,公务用车全部纳入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派单。
35.关于“党员结构不合理,缺少新鲜血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注重发展新生力量,对全局系统人员全面摸底,统计可新发展积极分子情况。②今年以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1名,不断充实党员队伍力量。
3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向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反馈机构设置、人员超编问题,9月14日,区委编办到我局开展调研交流,拟定下一步调整措施。我局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逐步解决。
37.关于“个别基层站所日常管理宽软无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重申干部作风问题,各科站结合“三个年”要求,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②对林业站、河道站、砂石站站长进行专题提醒,相关科站召开干部大会,通报巡察问题,强调工作纪律,对个别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开展面对面教育。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局党委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主题教育与巡察整改联系起来学、与八个方面重点工作贯通起来学,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科学体系、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继续在完成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挖掘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排查制度漏洞和程序执行问题,完善党建学习研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项目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达到解决问题、补齐漏洞、长效运行的良好效果,为党的建设和山水林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强党建改作风,打造生态保护铁军。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新的起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委班子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带头改进作风,加强包抓党支部党员教育,抓基础、抓经常,切实提升基层党建效果。紧盯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找不足补短板,冲刺年度目标任务圆满收官,全力推进我局各项工作,为品质灞桥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3539871;邮政信箱: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街809号;电子邮箱:bqqqlbhj@126.com。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