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哈达按照接访工作安排,在盟联合接访中心接待来自阿拉善左旗巴音毛道农场的6名群众。群众反映农场副场长陈海鹏优亲厚友,其亲属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补贴等问题。在哈达的包案督办下,陈海鹏违规违纪问题被查实,陈因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三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工作,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七条规定”,即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要在本单位信访接待室(中心)接访一次;在信访接待室显要位置制作悬挂受理和不受理事项清单,对不属于纪检机关受理的信访问题,将相关事项及时告知信访人;实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诉求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交办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接访工作台账,对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件的交办、批办、转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按期办结;对接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重大疑难案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每月汇总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区三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接访工作“走过场”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自治区纪委将把领导接访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能力和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开发、惠农惠牧等领域的信访举报是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的重点。除采取定点接访外,自治区纪委领导班子还通过专题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形式,从“背靠背”到“面对面”,从“你上来”到“我下去”,变被动为主动,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每周至少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接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012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群众接访工作,截至目前共接访1276批次,其中自治区纪委常委共接访56批次223人;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1220批次1347人。自治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交办业务范围内问题线索36件,转办11件;各盟市、旗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交办业务范围内问题线索888件。
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工作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定期督查转交办信访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认真审核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报告。对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并及时答复上访人;对不符合办结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退回承办单位补充办理或重新办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收手,案件没查清不撒手,确保领导接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