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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问责案例

来源:灞桥区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9.29 15:12:5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现将4起案例通报如下:

       1.灞桥区席王街道扶贫办干部金刚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9月,金刚受街办委派负责汪新寨村征地项目期间,在办理征收事项中违反规定,在未进行现场清点、未经请示的情况下,对汪新寨村虚报机井数量进行登记确认,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2021年9月,金刚受到记大过处分。

       2.灞桥区红旗街道神鹿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晓良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1年2月,神鹿坊村发生一起民宅起火事件,李晓良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不实不严不细,落实监管措施不力,致使群众财产造成损失,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7月,李晓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灞桥区席王街道汪新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理财小组组长刘尉孙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4月,汪新寨村一组土地被政府征用,时任汪新寨村一组组长吴明明在青苗款补偿核算中,以19.629亩土地数进行核算,未按照补偿公示方案中登记的一组村民实际土地数10.029亩进行核算。刘尉孙把关不严,未经核实,在该笔青苗补偿款用款申请计划和费用报销单上签字审核,并加盖理财小组公章进行确认,致使村集体资金造成损失。2021年9月,刘尉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灞桥区第一工业供销公司经理张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张明在负责公司管理期间,落实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混乱,致使该公司存在部分年限账务资料丢失、部分年限账务台账未建立、债务票据手续不规范等情况。2021年7月,张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