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4起违纪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秦家村党员李振华,2019年12月2日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又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李振华身为共产党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党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鲍旗寨村村委会委员王宏卜,分管鲍旗寨村宅基地、民事调解、建房等工作,未及时发现该村村民杨某某、王某违建行为,履职不力。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城管执法队纺四路路长呼延建武、纺三路路长刘四本、队员糜光、杨宝胜、张勃,2020年6月8日中午(工作期间)在百家姓酒店聚众饮酒,下午未上班,到米拉梭酒店KTV唱歌,违反工作纪律。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五人政务记过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鲍旗寨村村民薛红军,在担任鲍旗寨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对北大康一组违规划拨宅基地之事监管不力,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