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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0.09.28 17:33:58

       现将3起违纪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检察员吕锁祥(已退休),违规接受李合斌宴请,违规收受李合斌礼金11000元,违规在李合斌处报销加油发票6000元(该笔费用应由个人承担),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吕锁祥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人社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负责人李新志,工作不细不实,对个人小额创业贷款申请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金某某多次利用他人名义申请贷款、同一人为多名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李新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城管执法队队员卞军胜、樊晓龙、惠世璋、刘斌、马渤程、穆小平, 2020年6月8日中午(工作期间)在百家姓酒店聚众饮酒,下午未上班,到米拉梭酒店KTV唱歌,违反工作纪律。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六人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