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6起违纪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路家湾村一组村民路玄,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路玄身为共产党员,本应带头遵守法纪,却知法犯法,造成恶劣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路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事业工人许博隆,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许博隆受到开除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牛角尖村三组原副组长车锁在,任牛角尖村三组副组长期间,将牛角尖村集体土地租给他人建厂房,且监管不力,导致非法占地现象产生。车锁在对此事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西车村原监委会主任屈平昌,任职期间,西车村以集体名义向白鹿原公司借款10万及2万元,用于村道路硬化、办公楼、排水渠等工程,所借款项未入村集体账户,账外流转,无支付凭证,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坐收坐支”问题,屈平昌作为时任监委会主任对西车村账务管理混乱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予以屈平昌通报批评。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原北大康村一组组长王小博,作为村干部,通过划拨七院宅基地(共计收取12.1万元宅基地费用)的方式,筹集公共事业费弥补北大康村一组修路钱款,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予以王小博通报批评。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网格办网格员姚汝佳,负责狄寨街道牛角尖村企业巡察工作,收受企业人员赠与烟酒,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予以姚汝佳通报批评。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引导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