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车王村党总支委员兼监委会主任郑西民,在使用2016年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武装部拨付的扶贫专款为贫困人员发放米面油时,虚报领取扶贫慰问品人员名单,损害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引导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