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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制定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移送机制

来源: 时间:2019.03.19 18:11:37

来源:蓝田县纪委         

  为及时有效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近日,蓝田县监察委员会与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规定,联合制定了《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 


   该移送工作机制是指监察委员会、检察院在办案中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根据各自管辖进行双向移送,及时查处。机制规定,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要随时掌握其背后有无“保护伞”,发现公职人员涉嫌“保护伞”的案件线索,应按照管辖及时向监察委员会移送;监察委员会在调查案件时发现有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应及时向检察院移送。同时,机制还要求监察委员会、检察院办案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查办情况,对特殊案件线索,双方可互相派员提前介入,进行研判。 


  该机制的建立有效加强了县检查委员会和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的相互配合。下一步,蓝田县监察委员会将继续和法院、公安机关联合研究制定相关的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最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