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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灞桥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4.03.25 16:30:3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8日,新城区联动交叉巡察组对灞桥区住建局党委进行了交叉巡察。2023年3月14日,交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察认识。局党委以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巡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创新举措,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多次召开党委会、干部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制作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展板,放置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将巡察整改作为2023年区住建局党委重要任务。反馈意见前,局党委增强整改主动性,针对自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不折不扣、严肃认真地做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进行动员。3月14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会,局党委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落实区县联动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意见后,报区委巡察办审核,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区住建局党委交叉巡察“1+48”整改工作方案。4月6日,向2个支部、8个科室、3个下属单位下发《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及要求。4月14日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4月26日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三)领导班子带头,夯实整改责任。局党委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整改责任,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毅切实履行“四个亲自”,组织召开党委会议3次。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事项48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以来,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对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7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新建立制度6项,完善制度7项。6月14日形成《关于落实区县联动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报告》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意见后,报区委巡察办审核。

(四)紧抓整改契机,推动工作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住建领域新时代工作新方向、新要求。积极落实全区推进高质量项目、狠抓营商环境突破、提升干部作风能力“三个年”活动部署,牵头着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工作在全市排名取得进位,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商品房延期交房风险防范和物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成立了重点项目临时党支部,“红色物业”建设任务持续推进,住建行业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高,为“品质灞桥·最美城区”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住建局党委制定实施的176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75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对理论学习安排不到位,学习计划补记情况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委修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②按要求制定了《党委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进行了安排,突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③注重发挥中心组先学先带作用,组织集体学习研讨3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住建领域工作方向和要求,要求全体干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④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要求全员参与,每个工作日必须登录学习,对学习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全局39名党员全部按要求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参与率和活跃度得到显著提高。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2)关于“落实人民防空国家战略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人防科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②聘请西安浩丰人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人防工程方案图设计资料审批,使设计符合国家标准要求。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政策法规和审批系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审批业务能力,杜绝秒批现象。④已完成五星小学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催缴工作。⑤向市工改系统后台工程师学习工改审批业务,开展社会面人防知识宣传,深入人防工程现场检查,及时解决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发现未按要求建设人防工程现象。

(3)关于“行业乱象治理不深入、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大行业乱象治理力度,每月开展2次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巡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项目主体积极整改。②对于反馈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完成市级部门反馈的洪庆山移民搬迁3个违规项目查处工作。③每月对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等开展1次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完成行政处罚的项目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中上传行政许可信息,已对西安高科东城置业有限公司等9个处罚项目进行了公示。④对市级部门反馈的线索进行了集中回复和处罚,已处理2022年洪庆山移民搬迁项目手续不完善、永丰村城改项目和创新国际名城项目扬尘防治违法案件。⑤联合区生态委办、区城管局等单位每月开展1次扬尘防治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累计开展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扬尘防治等巡查检查14次,有效遏制了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区住建局党委对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防治监管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3月7日、4月7日、5月15日、6月14日召开全区扬尘防治月专题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建设领域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法规4次,安排推进扬尘防治工作。②针对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区两类企业高频次、高标准开展扬尘防治巡查督导。③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排名靠后的两类企业进行表态发言。安排两类企业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商混车辆,目前全区已更新10辆新能源商混车辆。④建立《灞桥区住建局扬尘防治违规行为通报制度》,对全区两类企业违规问题建立台账并逐项督促整改,定期进行通报。

4.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5)关于“安排部署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局党委会,学习《灞桥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办法(试行)》《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试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掌握巡察工作要求,吸取教训,切实抓好巡察配合和整改工作。②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配合巡察安排部署不及时问题专门进行了自查自纠,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③针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局党委通过党委会、干部会和下发通知等方式,细化安排巡察整改各环节工作。由班子成员分工领办,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

(6)关于“提供资料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提供资料不及时问题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材料,就巡察整改资料收集明确了要求,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各项整改资料已收集完成。②按照整改环节时间节点要求,召开党委会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形成整改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按时上报。③举一反三,局党委就巡察整改责任分工、资料建档、上报时限等环节明确了工作要求,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严格督促落实。

(7)关于“配合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委开展自查,查明谈话提纲答案雷同及不主动配合干部。②对7名谈话提纲雷同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学习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吸取教训,提高全体干部政治思想认识。③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④对不主动配合谈话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5.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8)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规范局党委的决策行为,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②修改完善《灞桥区住建局党委“三重一大”制度》,细化“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杜绝重大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的问题。③“三重一大”会议原则每月召开1次,遇重大问题随时召开,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

(9)关于“局长办公会替代党委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局党委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党委会议制度》,明确了12项议事范围。②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了6项具体内容。③召开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制度,研究讨论三位同志晋升考察测评事项,按要求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10)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由班子成员主动认领48项整改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②班子成员带头与市级部门对接协调,解决项目资金和民生管理等重大工作问题。③局党委会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推进列入月计划、周计划,强化组织落实。

6.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夯的不实的问题

(11)关于“区住建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存在潜在廉政风险;与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不紧密,邀请纪检组列席局党委‘三重一大’会议不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局机关干部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传达政务警告处分决定。对全局系统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民主推荐符合条件人员,为充实干部队伍、关键岗位轮岗创造条件。②完善党委会会议制度,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委“三重一大”会议,一年不少于6次,今年已邀请列席4次。③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对7名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④召开科长会,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全体干部廉政意识。

7.关于职能交叉协调不畅、工作推进受挫的问题

(12)关于“区住建局与灞河新区建设局(2022 年4月改为灞河新区建设协调部)工作职能交叉、沟通协调不畅、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影响重点工作推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3月1日区住建局与灞河新区规划建设协调部召开会议,明确安全责任分工。②专人对接灞河新区规划建设协调部,每月定期开展安全联合检查。③与区人居办进行对接,对2020年至今美丽村庄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提出了问题改进措施。④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村镇建设市级补助未支付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⑤与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动,形成部门合力,制定下发《灞桥区2023年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方案》,召开灞桥区2023年村庄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各街办提高美丽村庄建设标准,推动年度美丽村庄建设任务加快落实。

8.关于牵头抓总力度不够、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13)关于“重点工作推进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大协调力度提高抓项目推进能力。②在编制2023年城市建设维护项目计划过程中,与区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加强项目审核,确保列入计划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召开推进会征求各部门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落地落实。③与柳烟路项目建设单位多次沟通督导,召开推进会,制定可行方案,该工程于2022年4季度开工,完成2022年度目标任务。

(14)关于“生态质量提升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建管处工作人员学习市住建局《住建领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提升工作标准。②4月7日、6月16日邀请市住建局专家2次现场指导培训,学习提高实名制监管率、更新率、平均到岗率的工作方法。③研究提升实名制考核工作排名的措施,建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微信群,及时通报各项目实名制打卡情况,加大项目三方到岗督导力度。④定期研究扬尘防治工作,加大建设工地日常巡查力度,紧抓实名制管理落实,采取通报、约谈、封停等方式加强管理。⑤承办全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安排部署现场观摩会,经努力我局扬尘防治工作三月份全市排名第三,四月份全市排名第一,五月份全市排名第四,住建领域生态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15)关于“解决‘停车难’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利用市政绿地、边角地、储备空地开辟临时停车场,截至目前共建设停车场39个,车位11149个,2023年计划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1200个,已开工建设521个。②增设临时占道停车位,目前共计106个站点,3266个停车泊位。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设施划小区内部停车位2710个。④实施机关单位共享错时停车,目前我区具备条件的17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开放错时共享停车,并推广到居民小区3家,商业综合体9家,完成共享停车点位29处,共享车位3054个。⑤成立了全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整治专班,对未按规定配建停车位的项目,由资规灞桥分局认定,区城管局处罚,目前正在推进中。

9.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6)关于“2018年8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下属单位党支部支委会未按规定召开’‘财务报销不规范’‘超限额使用现金违反现金管理规定’‘支部对党员学习情况监督检查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等问题,在本次的交叉巡察中仍然存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方案无可操作性,巡察整改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认真汲取教训,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②下属单位支部今年1-5月召开支委会共5次、党员大会1次。下属单位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按规定时间召开且会议记录要素齐全,支部书记对党员学习笔记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对个别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③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局财务管理审批报销程序、现金管理得到规范。④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建立修订制度13项,在工作中予以实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7)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排查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自建房排查整治业务学习,切实做好自建房摸排基础性工作。②区自建房工作专班组织十里铺街办对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十里铺街办重新排查录入,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目前完成全区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录入。③探索建立自建房长效管理机制,各街办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辖区内自建房情况变化在信息平台录入更新,将该系统作为自建房安全长效管理的重要平台。④6月9日至30日,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区自建房围绕排查、初判、鉴定、整治、监管五个方面开展“回头看”。

(18)关于“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安全生产工作中转发上级文件较多,到生产现场检查少且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意识,与第三方陕西众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盯紧看牢,重点整治。②加大整改力度,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单15份,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全区通报。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和消防演练3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④与灞河新区规划建设协调部开展联合检查4次,加强安全监管。

(19)关于“落实行业监管工作有差距。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监管工作中压实属地责任、落实源头管理、事中监管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全区建设工地实名制管理,安排建管处工作人员联系对接市住建局建筑业处,找准实名制工作短板,督促全区建设工地及时完善实名制系统,确保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常运行,今年以来在全市考核排名中位次靠前,多次受到市住建局表扬。②每日对全区实名制考核进行微信群通报,建立全区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微信群。③对长期排名靠后的项目三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进行全区通报,督促其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

1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的问题

(20)关于“12345工单处理群众满意率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提高12345工单满意率的措施、改进的办法和疑难杂症问题的处理,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办。②对热线工单办理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办理流程,制定《灞桥区住建局12345市民热线办理流程及工作制度》《灞桥区住建局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人员学习制度》。③开展12345市民热线办理以案促改工作,定期对热线工单进行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从源头上化解问题,减少投诉量,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

12.关于干部责任心不够强的问题

(21)关于“工作衔接不够顺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全局意识,做好工作衔接。②每月月初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责任到个人,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完善考勤签到制度。③组织部门执法人员在“法制教育网”平台上学习行政执法课程,同时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区秦保局组织的专业培训,累计进行4次培训学习,共计2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能力。④对群众反映的工程质量、违规交房、消防管理、物业管理等问题认真进行调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对市民热线工单进行办理。截至5月底累计完成工单办理125份,完成率100%,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22)关于“回复意见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关于建立住宅小区执法清单的通知》,制定物业管理执法清单,组织物业科人员学习,并报送区12345热线办公室,厘清职能权限。②规范回复流程,信访投诉需经副科长初审、科长复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回复,做到信访件严格把关,提高回复质量。③建立了物业信访回复登记表,每一项信访事项均需登记,以备后查。④对物业科负责信访和热线办理的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提高认识,引以为戒,增强工作责任心,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23)关于“日常工作不够细致。给巡察组提供的汇报材料中,12345热线工单总数字反复变动,前后不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统计和提供基础数据不够清晰的问题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检查。②组织12345热线工单办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与区政府办平台做好沟通。③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台账管理,做好数据统计。④明确由分管领导亲自包抓督促分管科室12345热线工单办理,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⑤优化市民热线工单办理流程,明确热线工单办理人员十不准和学习要求。

(24)关于“党委会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分别建立党委会议记录、党务工作记录,专人记录,明确党委会议事讨论范围,避免混记现象发生。②组织学习会议记录格式,规范记录人签名,做好会议记录管理,杜绝插页、掉页等现象。③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检查1次。

13.关于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25)关于“地铁项目群众安置回迁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资规灞桥分局进行了多次对接,督促加快推进安置用地手续审批工作。②资规灞桥分局已协调市级部门落实了占补平衡指标,关键节点工作取得进展。③向席王街办拨付了2023年度被拆迁群众的临时安置过渡费用,指导街办积极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26)关于“保障性住房轮候时间过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公租房资格申请审核,统一实行“三级审核,三次公示”的流程,由社区初审、街办复审、区住房保障中心终审确定保障资格。②深入街办社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专项检查5次,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份。组织参加全市21个公租房小区剩余房源分配报名工作,我区报名家庭1500户。③全力做好灞河左岸53亩保租房项目协调保障工作,共计6幢高层,房源1221套,正在进行主体建设。2023年市上下达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房源500套任务,已落实项目房源620套。

14.关于解决物业领域矛盾问题方法不多的问题

(27)关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吸取教训,加大群众投诉问题处置力度,先后召开合能铂悦府小区建设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富力白鹭湾小区约谈督办会议、14家投诉集中物业公司负责人处置会、合能十里锦绣小区“三方一员”协调推进会、万象湾小区住改商推进整改会,推动相关问题解决。②明确辖区物业投诉处置机制,要求物业企业提高回复效率,区住建局下发的物业投诉10个以下的每日6点前回复,10个以上的次日12点前回复。③制定《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8)关于“业务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4月份邀请行业专家,召开全区物业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暨业委会政策培训会,对业委会从发起阶段到备案阶段进行了全流程讲解。②要求席王街道对有成立业委会诉求小区,如万象湾二期小区,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严禁推诿。③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关于统计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的通知》《西安市灞桥区2023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④制定下发《灞桥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流程、时限、材料等要求。

15.关于建设监察大队主动执法意识不强的问题

(29)关于“自主检查发现问题较少,巡查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安排执法骨干人员参加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共4次23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②5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检查项目28个,发现安全隐患14个,下发整改通知单6份,建立隐患整治台账,逐一落实整改销号,已全部整改到位。③处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做好法务审核,确保执法过程规范严谨。④加强自主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查处工程质量、违规交房、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治污减霾案件共18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3个,主动发现违规项目6个,对6个违法对象开展行业法律法规教育。

16.关于施工手续不全、拖欠工程款问题频发的问题

(30)关于“2018年至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东三环沿线外立面整治、纺狄路雨水管道建设等10个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存在违规建设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负责项目建设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按建设项目报建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对10个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进行了许可证补办。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投标程序流程3次,增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意识,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③加强2023年新建项目管理,重点核查建设手续办理,要求提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目前,2023年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航天四院燃气改造项目、庆华小区燃气改造项目、纺织城区域燃气改造项目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稳评、土地规划意见等工作,启动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完善了项目手续办理。

1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细致的问题

(31)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补录扬尘监测及视频监控平台固定资产,2021年地铁办所购买铁皮柜不属于固定资产,按照低值消耗品计算,补录2022年购买电脑固定资产。对全局2018年以来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完成资产和账面对账。②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三个单位相关干部学习新的会计制度,准确掌握固定资产和低值消耗品的标准。③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抓好落实,杜绝固定资产漏登记现象。

18.关于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32)关于“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力,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公务活动现金使用管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卡办理,已完成办理。②制定《公务卡管理制度》,杜绝超限额使用现金,截至目前无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③5月初组织举办局系统公务卡使用培训。

(33)关于“会计凭证附件不全,缺少核心资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局机关2018年以来会计凭证自审,发现一些工程资料缺少附件资料。②对附件资料不齐的督促相关人员补齐,已补齐相关附件。③开展了财务人员票据审核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4)关于“报账程序不规范,档案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成2018年以来会计凭证自审,按照巡察要求,督促相关经办人在发票签字。②进行地铁会计档案装订,已完成账套的凭证及账套装订。③开展了财务人员票据审核业务培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报账程序。

(35)关于“公务用车费用核算不实,财务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局机关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完善监督流程,要求下属单位先审核再核算。②完善监察大队安保服务人员出勤表,并入凭证附件。③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外包服务,对于报账附件的把握,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19.关于财务制度更新不及时、部分条款不合规的问题

(36)关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住建局除收入、支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外,其他方面的财务制度均未及时更新修订;原《财务管理制度》中对现金结算起点5000元的规定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1000元之规定有冲突;《合同管理制度》仍依据已废止的《合同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现金核算,不超过1000元。②制定《灞桥区住建局合同管理制度》。③开展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要求规范使用现金。

20.关于违规挤占下属单位经费的问题

(37)关于“2020年12月区住建局机关零星维修支出,在住房保障中心支出,挤占下属单位经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执行公用经费支出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避免二次出现零星支出通过局属单位支出。②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③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21.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38)关于“区住建局及下属建管处2018年以前报账员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清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归还大户借款。②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③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2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9)关于“区住建局虽制定了‘围绕城建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及每个季度研究党建工作的制度,但日常党委会研究以业务和项目为主,对党建工作缺乏系统谋划,在与中心工作结合方面全靠上级部门推着走,主动思考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委加强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②制定了《2023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计划及清单》,明确任务分工。③打造“红色物业”亮点,成立了地铁建设保障、灞河左岸公租房建设保障2个重点项目临时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项目建设得到有力推进。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2023年灞桥区“红色物业”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2023年创建不少于4个“红色物业”企业、13个“红色物业”小区,积极落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4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②科学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规范了会议发言程序和批评要求。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及成员围绕“三个聚焦”,直面问题深入剖析,见人见事开展批评,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提出批评意见38条,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4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民主决策过程无法体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党委会,明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重要事项11项,研究讨论事项班子成员均要明确表态发言,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个人意见。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今年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委会共4次。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党委会议制度》,明确12项议事范围。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6项具体内容。

(42)关于“回避制度履行不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内容,增强组织观念。②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杜绝重大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的问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灞桥区住建局党委会议制度》,明确研究讨论涉及人事推荐方面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回避,严肃党委会议纪律。

2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4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委书记每半年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1次全覆盖调阅,书面通报问题,督促限时整改,狠抓制度落实。②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参会党员进行签到。③每季度召开1次的党员大会做好会议记录,规范资料收集。

(4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对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②对2018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程序进行了自查,充分认识到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节点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报局党委进行整改。③在今后发展党员中,严格把握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节点,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④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实行备案管理和预警提醒,对发展党员的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规范做好资料收集。

(45)关于“党费核算基数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学习《灞桥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及《省委组织部对规范党费收缴的政策解读摘要》,充分认识党费交纳的重要意义。②进行自查自纠,逐项列出全体党员工资的收入项和扣除项,对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党费收缴基数重新计算,组织缴纳金额不足的党员完成补缴,今后每年校准缴费基数1次。③扎实推进“党费日”制度落实,确保党费逐月足额缴纳。

2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大的问题

(46)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编制部门文件,梳理科级干部岗位空编6人。②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充实科级领导干部,解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积极与组织部对接上报,组织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职级晋升。③充实内部科室岗位人员,经班子研究决定推荐2名同志为科长人选、1名同志为副科长人选,已上报组织部,待履行程序任命后,科级岗位临时负责人现象将减少。由于全局事业编、行政编人数与实际工作岗位之间矛盾短时间难以全部解决,待后期条件具备时全面解决人员不匹配问题。

(47)关于“借调人员长期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就人员借调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逐步解决我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②根据局机关业务量大、工作人员少的实际,合理调配局系统干部,充实了副科级干部6人,增强工作力量,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③加强现有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信息台账,修订了《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对临聘人员进入聘用、工资待遇、日常管理明确了要求。5月份组织机关后勤临聘人员进行了天然气检修与正确使用安全培训,增强了安全观念。

(48)关于“业务培训开展不足,工作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涉及事权下放的科室先后通过参加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操作培训,邀请市住建局进行施工许可证培训,开展自学业务等方式,提高法规政策和业务能力。②针对住房业务管理中难点问题,邀请市住建局对房管业务和中介业务进行培训。③组织辖区40家企业进行调研座谈,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意见建议。为更好做好服务,组织召开灞桥区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西”引力“安”心办品牌两年行动动员部署会。积极采用“容缺+承诺制”,充分发挥“一会四函”作用,全力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

(四)对交叉巡察组四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措施

1.关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①利用局党委中心组、干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理论武装。②结合住建领域实际,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2023年度承担的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进行了分解,制定了“三个年”活动方案,积极组织推动住建领域重大工作。③严格落实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次,全面加强局党委对住建工作的领导。

2.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经常性登录管理后台,对活跃度较低的学员及时提醒督促,建立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参与率台账,推选出2名“学习强国”优秀学员。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新计算2020年至2022年党费并完成补缴,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结合白鹿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机关党员“双报到”、“双评议”工作,白鹿先锋志愿服务小程序激活率达百分之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车站社区协助督促辖区单位、沿街门店、住户抓好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③民主推荐科级干部,组织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晋升,建立干部梯队。建立临聘人员信息台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①制定局党委《2023年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清单管理事项,推动班子及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廉政档案,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②组织学习2023年西安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起通报,在机关走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和节前廉政教育,防微杜渐。③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廉政保障。

4.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打造为民住建铁军”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①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围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物业管理、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形成调研报告3篇。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项目资金和民生管理重大问题。②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③紧抓西安高铁东站建设和城市东拓重大契机,牵头抓好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一季度、二季度全市各区县排名第六。持续开展住房保障领域专项整治,化解住房领域“保交楼”风险。全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三、下一步打算

1.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任务融入到日常党建和住建业务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坚持以改促建,深刻理解把握在新形势下,住建工作新的职能定位,全方位解决问题,推动发展。针对整改未完成的1个问题,压紧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后续工作评估和跟踪督查。针对住建领域问题多发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对思想、作风、纪律的教育监管,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2.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力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班子成员向心力,全局步调一致、团结奋进,勇立潮头,在新起点上树立新形象、干出新作为、践行新要求,以奋发向上的姿态,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3.全力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推进高质量项目、狠抓营商环境突破、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抓好常态化整改措施落实。牵头抓好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打开城市“东大门”,积极防范化解住房领域“保交楼”风险,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住建行业管理水平,为“品质灞桥·最美城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10509;邮政信箱:灞桥区纺一路43号,710038;电子邮箱:baqiaojianshe@126.com。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