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1月17日至3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上下联动,督导落实。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四个亲自”抓落实整改,按照见人见事的要求,制定《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压实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点、落实到位。
(三)建立整改台账。制定1+45整改方案和1+45整改报告,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新建制度5个,修订完善制度4个,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局党组制定实施的118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18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未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实施细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②坚持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定期开展研讨,截至9月底,共开展9次交流研讨。8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列席参加。
2.关于“学习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及时关注政治理论学习热点,对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相关文件,以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及时跟进,确保在一周内完成集中学习。②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内容开展学习。
3.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研讨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利用工作例会时间坚持每月开展集体学习。②实行班子成员轮流领学制度,并围绕主题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发言,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研讨次数占比约90% 。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融入司法工作实践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交流。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灞桥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②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③7月31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学习《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警示案例》,结合工作实际对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及不良苗头进行了分析交流。
6.关于“依法治区办职能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区委依法治区办向各协调小组下发《关于整改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函》,各小组均在八月下旬至九月初召开会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研究了本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②4月26日和8月25日,对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法治督察。
7.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聘请法学专家和专业律师共13人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积极督促、指导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已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100%。②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③坚持重大涉法事务事前法治审核制度,审核率达100% 。④深入开展7场次“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覆盖乡村、社区、校园等多个区域。内容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知识等多个方面,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8.关于“普法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缺少创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国庆、两会等重大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益人数达5000余人。②在阳光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刊登文章,发布法治宣传信息25次。8月份以来,每个工作日均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六条以上信息,内容包含工作动态、法治新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多个方面。
9.关于“督促检查考核通报作用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22日,召开“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会议。9月28日,发布了《灞桥区“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通报》,全面总结了全区“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②完成对各普法成员单位2023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收集。③组织了全区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
10.关于“法治宣传与群众生活结合的还不够密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围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受益人数超过2000人。②9月,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5场法治文艺基层行活动。
11.关于“网络普法平台普法宣传数量逐年下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8月至9月,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宣传信息269条,内容包含工作动态、法治新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工作动态。
12.关于“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率。②坚持“有案能调,能调必调”的原则,在审前、审中与双方当事人积极进行沟通,努力调解双方之间争议。③注重依法纠错,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了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复议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
13.关于“对行政诉讼的指导督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中,加强指导监督。②持续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情况进行通报。③组织开展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
1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优化法律援助来电来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审核等18项在线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为56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比达到90%。
15.关于“‘一把手跟执法’活动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全区各执法部门制定“一把手跟执法”活动开展计划。②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各执法部门“一把手跟执法”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督促活动开展。
16.关于“规范全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印发《2023年度灞桥区行政执法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区交通运输局等17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实地评估,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纳入评估范围。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三张清单”专栏,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公开。
17.关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24日,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卷宗评查会,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1—6月行政处罚卷宗进行评查。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59件,抽查比例由上年度的10%提高至33.75%。③印发《2023年上半年灞桥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报》。
18.关于“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灞桥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特别是在社区矫正评估工作中要树立廉政意识。③领导班子分别和各司法所所长开展廉政谈话5次。
19.关于“主体责任清单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领导班子与各科长、所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②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5次。③局党组对7个司法所长分别开展提醒谈话,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21.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对接,向派驻纪检组报送我局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情况6次。②6月27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邀请派驻第六纪检组参加,接受监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2.关于“发文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灞桥区司法局文件签发制度》,明确公文签发的流程、责任、程序及时限。②8月,对办公室及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公文写作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公文类型、写作格式、签发流程等要求,规范公文签发。
23.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不均衡不经常不多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2023年灞桥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执法监督频次和范围。②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参与行政执法评估等执法监督工作。
24.关于“司法公证业务安于现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参加公证业务培训及交流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办证质量。②开通服务金融机构绿色通道,设立赋强公证专门窗口,提供全流程金融公证服务。③9月21日,参加灞桥区产业对接座谈会,向企业代表介绍涉企公证事项及知识产权公证相关内容。
25.关于“基层司法所职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印发《灞桥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案》,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并及时上报考核结果。②制定《灞桥区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责清单及工作规范》,明确司法所职责。③加大司法所干部队伍法律业务培训力度,每周利用例会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
26.关于“基层调解员队伍整体学历水平较低、专业性不强、老龄化严重、各街道队伍建设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灞桥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方案》。②将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网格员纳入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由之前的648人增加至1000余人。③6月16日,召开2023年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各司法所分别组织召开调解员业务培训共计15场次。
27.关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民服务有所欠缺,基层群众对法律援助业务了解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印制法律援助宣传品,并将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进行咨询。②巡察整改期间,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驻地部队专题讲座及主题宣传活动3场次。
28.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②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预算刚性约束。③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对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及时跟进,提高预算执行率。
29.关于“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灞桥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要求,规范资产计提折旧时限。②每月记账按月度完成固定资产折旧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0.关于“无不兼容岗位稽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分岗设置了出纳、会计。②完善每日公证收费票据及现金的交接登记手续,每月底对登记情况进行检查。③缩短现金结存时间,收取的公证费上缴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并将上缴凭证统一保管。
31.关于“财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每月25日前完成记账并打印财务凭证。②完善公证处的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32.关于“票据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报销前对票据进行检查,要素不全的凭证要求退回补齐,资料不完善的票据不予报销。②9月25日,对上半年报销票据开展集中式检查。
33.关于“存在大额提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灞桥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或公务卡支付,杜绝现金支付情况。②9月12日,召开财务报销培训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报账流程,审核程序,报账要求与注意事项。
34.关于“财务审批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13日,组织公证处人员学习《公证处财务报销制度》,要求严格履行报销票据审核手续,确保报销要素齐全、资料完整。②每月底开展记账工作前,对报销票据的各要素进行检查,及时查漏补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3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0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②全体党员每月按时主动交纳党费,指定专人填写党费证。③7月25日,将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6.关于“基础党建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底制定了2023年下半年机关支部工作计划。②对机关支部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③ 7月31日对机关支部上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进行了党务公开,接受监督。
37.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②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及时提醒督促班子成员与分管科长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填写提醒谈话记录表。③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政法委、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列席,领导班子成员在会议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体现“辣味”。
38.关于“组织生活会程序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制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②8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严格依据组织生活会流程,确定主题,拟定方案,谈心谈话,组织学习,查摆问题,与会党员同志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9.关于“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主动、不自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机关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制度方式明确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②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签到,杜绝到会漏签情况出现。③9月13日,机关支部书记讲授以延安精神的伟大意义为主题的党课,与会党员积极讨论学习延安精神的思想感悟。
40.关于“党组会议不严肃,参会人员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党组会议记录的严肃性,要求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完整。②7月,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会议记录的培训学习以及公文格式等常用办公业务培训,提升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1.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13日,党总支书记对机关支部委员开展党建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强化机关支部委员的政治素质,提升党建业务能力,确保支部建设规范化。②修订《机关支部会议记录管理规定》,明确了会议记录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42.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19日,召开了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②9月13日,党总支书记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学习和认识,提高组织工作能力。
43.关于“人员配置不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为基层司法所新招录2名司法行政干部。②积极协调编制部门,为区法律援助中心增加编制,同时对接人社部门,新调入2名事业干部。
44.关于“人民调解队伍开展培训较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2023年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②3月至9月,全区共组织召开调解员业务培训共计19场次。
45.关于“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比例较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局范围内统计目前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数及符合参考条件的人数,鼓励干部积极参与考试。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持续用力,进一步推进作风转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深化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立足抓早抓小,做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深化巡察成果运用,通过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83510532;电子邮箱:baqiaosifaju9999@163.com。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