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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灞桥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4.03.25 16:02:3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月17日至3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区委对区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激励和鞭策。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中肯。机关工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照单全收,诚恳接受,深刻反思,立行立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7月10日,机关工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全体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区委巡察组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三方面,发现的问题精准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有效。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机关工委党员干部能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整改措施全落实。按照要求全面深入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动整改落实,强化主体责任。

7月10日巡察反馈会后,区直机关工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次专题会议,传达区委巡察办对机关工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区直机关巡察整改工作联络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联络员负责巡察整改期间与区委巡察办、巡察组的联络对接工作。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领导班子负总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班子成员认领了整改任务,主要领导领办整改具体问题18个,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了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组织领导。

7月12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随后,多次向分管区级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区委第二巡察组汇报巡察整改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灞直机工发〔2023〕24号,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区直机关各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0类问题、4条整改建议,细化分解为25条具体整改任务,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52条整改措施。8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了整改方向。巡察整改期间,区直机关工委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也是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在整改任务梳理、制定、落实过程中,按照巡察整改“四个亲自”要求,领办全部整改任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反复研究修改制定整改措施。7月10日、12日、31日、8月4日、8月22日,又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讨论,安排落实整改任务的推进,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执纪问责。

区直机关工委坚持“面对问题不回避、整改落实不手软、责任担当不松懈”的原则,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具体事进行研判。主要领导开展自我批评、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1人;批评教育1人。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促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同时,层层传导压力,有力推进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突出建章立制,强化整改落实。

机关工委将建立完善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整改工作的方向,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完善、边规范的工作方针,针对整改事项,新制定制度1项、完善制度8项,共修订完善了9项制度。坚持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切实做到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六)坚持边查边改,全面推动工作。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机关工委坚持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纠正,将巡察整改的成效落实到机关党建的具体工作中。通过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机关工委坚持每月集中总结谋划一次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坚持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交流一次,既学习理论知识,也开展党建业务学习。召开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理清思路,查找短板,夯实责任,提高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对党务干部进行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机关工委所有整改任务由书记具体领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逐项逐条整改,改完一项销号一项”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字当头,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直机关工委制定实施的52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48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浮在面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二是党员干部每周自学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个人学习笔记不光是摘抄原文,还有学习体会及感悟,主要领导不定期对干部个人学习笔记进行阅批,监督自学情况。三是自拟应知应会的考核题目,对学习情况实行闭卷考核,检验学习成果,并将考核结果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2)关于“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的自我批评,制定2023年区直机关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学习,及时记好学习记录。二是全年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在听取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2次,撰写学习心得2篇、调研报告2篇,确保学习制度落实到位。

(3)关于“在学以致用上下的功夫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结合主题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二是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以党内教育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的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发动机关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各自职能开展送理论下基层活动,深入开展对象化、互动化的基层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进社区。三是印发通知对“四强”党支部创建评级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各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不断巩固“三基”建设成果,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及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强化对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专项培训的力度。二是制定区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方案,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所属支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现场纠正,并下发督查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5)关于“检查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安排部署的工作文件下发后,不仅要求各党组织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由机关工委干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党组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加强对所属党组织的检查指导,对未落实到位的加强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6)关于“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灞桥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加大对所属支部问责力度。二是在党员大会上对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做好机关工委开展各项活动安排、部署、落实、结果等过程性资料,注重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作资料的完整性。三是对要求各党组织上报的各种工作资料加大审核力度,对文字材料内容质量不高、应付差事的一律返回,责成按材料报送要求撰写。

(7)关于“党工委议事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保证机关党工委委员参会率,会前下发会议通知,确定到会人员,如果参会人数达不到要求,会议延期进行,有效确保参会人数,杜绝以单独书面征求意见代替集体议事,严格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

(8)关于“议事内容单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工委会议制度,对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明确,并严格落实。二是对全年党建工作安排、总结、党费收缴使用及所属支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等机关党建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9)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党工委党费收缴使用事项列入党工委议事议题,向所属支部划拨党费前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杜绝以机关支部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二是对区直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党建主题活动、“七一”下拨党费、慰问党员等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开展活动前均提请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分析研判会,每半年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按时向区委宣传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充分利用灞桥机关党建公众号学习交流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用碎片化的时间随时随地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加强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对意识形态存在的工作方式单一的问题,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多元化、生动化的工作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安排某一事项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并结合区直机关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起草相关工作通知,下发的文件避免简单转发上级文件,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

(13)关于“调查研究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工委调研制度,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沉下身子,针对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及“双报到双评议”工作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了调研课题。二是切实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根据真实情况撰写调研报告,提高调研报告的实用性,已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篇。

(14)关于“主动深入基层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及党建标识规范化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下发督查情况通报限期整改,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所属47家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加强与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做到对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情况了然于胸。

(15)关于“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混记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不同会议的记录工作,要求召开会议后一日内完成会议的书面记录,避免后期补记会议记录。二是对不同的会议记录要求进行再明确,专题会议记录在专题会议记录本上,避免会议记录混记。三是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的整理归档,确保会议记录本的完整、整洁,避免掉页、散乱,做好会议记录本的保存管理。

(16)关于“收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收发文管理制度,明确收发文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办文效率。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挂文号和不挂文号的文件均予以分类登记,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7)关于“推进党建工作站位不高,发挥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力度不大,压力传导不够,问责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灞桥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二是修订完善了《党工委委员和工委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党工委委员深入基层支部开展“固定党日”交流学习制度》,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审议,在党工委会议上进行学习交流,明确党工委委员各自工作职责,定期梳理汇总党工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支部工作的相关资料,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

(18)关于“2020年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对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再学习,并严格加以落实。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的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9)关于“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领导干部没有讲党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党课计划,明确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具体要求,党支部书记对党课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结合本单位、本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党课材料。二是按规定要求开展党课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清廉机关建设等内容讲授党课四次,保证党课质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将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落到实处。

(20)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落实不严格,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对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再学习,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的组织实施,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每名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按规定开展党员民主测评,严格履行投票程序,做好相关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优秀党员和其他党员的评议结果在会议记录上完整登记。

(21)关于“近四年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没有向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的对象、时间、场所和内容,确保谈话的重点和方向。二是支部书记明确主责,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向支部党员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全体党员对支部书记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

(22)关于“没有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所属支部进行季度考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灞桥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考核办法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用两周时间,全覆盖对所属支部进行半年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并加强督查过程资料收集整理,避免考核资料遗失、缺漏,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23)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以党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为重点,举办党风廉政专题报告会一场。三是在全区牵头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聚焦省委“三个年”活动,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解决机关党员干部慵懒散慢虚、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清廉氛围。

(2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夯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夯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结合机关工委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25)关于“廉政提醒谈话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机关工委工作实际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查找本部门及党建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确定具体谈话内容,避免了每次谈话内容的重复。二是全面落实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每逢重大节假日前夕,主要领导与单位党员干部逐人开展谈心谈话,将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作为常态。

三、下一步打算

区直机关工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巡察其他问题整改,做到同步推进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快建章立制,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机关工委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各项巡察整改措施全部落到实处。

(二)严守党纪党规,全面贯彻从严治党。

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管真管、从严从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珍惜政治荣誉和政治身份,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机关工委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区直机关工委在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以及后续的集中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党员干部作风面貌得到了改观和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继续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化整改范围,巩固整改效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加快推进“品质灞桥·最美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3519386

电子邮箱:bqjggw@126.com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809号区直机关工委

邮编:710038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