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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铺街道草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郭启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灞桥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8.31 19:21:05

     十里铺街道草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郭启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十里铺街道草南村开始进行城改拆迁工作。时任村委会主任郭启民接受村民张某某请托,答应帮其承揽该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郭启民找到时任十里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肖卫卫和街道城改办负责人李安民商议垃圾清运事项。最终商定了虚高于市场价格的垃圾清运价格,并明确由张某某为法人的西安煊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草南村垃圾清运项目。郭启民又同张某某口头约定,张某某按照市场价格留够清运款,余款用于草南村集体事项。郭启民在以上事实中违反财经纪律。2021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