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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建立执纪监督员制度 严防“灯下黑”

来源: 时间:2017.08.23 12:01:00

来源: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近期,山东省日照市纪委出台执纪监督员工作规范,在市纪委执纪审查组和市委巡察组选任执纪监督员,强化对监督执纪权力的监督制约,严防“灯下黑”。


执纪监督员主要对执纪审查工作、巡察工作内容进行监督,从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建立执纪审查、巡察工作人员权力负面清单,规范执纪监督权力运行。建立执纪监督周自查表、打探干预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报告表、执纪监督周汇总表三种报表,区分执纪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分别由工作组成员、执纪监督员填写,全面记录遵规守纪情况,时刻警醒绷紧纪律弦,严格约束言行。


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执纪审查组、市委巡察组严格执行规范,落实各项要求。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对存在规范所列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