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为深入落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发挥派驻监督职责,今年以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职责定位,以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规范化的执纪问责推动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出台《监督执纪办法》,明确工作任务。结合中省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从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摸排线索、层层传导压力等方面对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有效跟踪督导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挖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做了明确规定。
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始终坚持重点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多次深入市扫黑办督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从纪检监察角度提出监督意见。在扫黑办移迁新址期间,纪检组先后前往市扫黑办新址督导检查办公场所装修情况、办公设备配备情况及抽调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在省委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后,纪检组对市扫黑办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改落实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从纪检监察角度为每个工作组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做好日常提醒,深挖问题线索。要求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夯实责任,深入推动工作开展。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线索渠道,深挖“保护伞”,在充分利用 “信、网、电、访、卡”五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基础上,与市扫黑办建立线索移转绿色通道,对反映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要求第一时间移转纪检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