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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知识问答

来源: 时间:2019.05.14 14:37:06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201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为帮助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条例》,深入理解《条例》,请认真听以下问题,你准备好了吗? 


如何理解党支部的职责定位?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支部设置有哪些创新要求? 


党支部设置应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要求。 


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党支部谈心谈话的任务、要求是什么?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对党支部建设如何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