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来源: 时间:2019.06.18 14:52:25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受利益诱惑和人情关系干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严重破坏政治生态;一些干部跑官要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损害,影响了党的形象,这就是中央对干部推荐考核、任用工作纪律三令五申的原因。实践证明,要防治用人腐败,必须打造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干部的平台,必须严格执行程序和规定,同时还必须加大监督的力度,坚决惩治这方面的违纪违法人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依纪追究责任。条文中提到的对干部选拔任用起决定作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者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员是监督关注的重点,对其明知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和程序而违反法规的,是故意为之,应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典型案例 

姜某,中共党员,某市辖区区委书记。 


2015年6月,区委拟选拔一批干部担任街乡主要负责人。在此之前,姜某授意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某某提前放出风去,表示区委只会任用“信得过”的干部。一些干部平时与姜某走动并不多,感到如果不走动是不可能被提拔的。于是,从当年3月开始,来姜某家中探望的人就络绎不绝,鲜有空手来访的。区委农业局副局长孙某某托关系找到姜某的妻子,认了干姐弟,并给予其10万元,请其向姜某说情。于是孙某某被临时加在民主推荐名单中,但孙某某工作业绩一般,群众口碑也比较差,在民主推荐中票数较低。姜某在常委会上大谈干部选拔不唯票数论,力排众议,使包括孙某某在内的一批能力业绩一般、群众评议较差的干部被提拔到街乡主要负责人岗位。其后不到半年时间,他们当中有多名干部因违纪违法被处理,在党员干部中造成恶劣影响。2016年7月,姜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立案审查。 


本案是一起破坏选人用人风气、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违纪案件。所谓“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坚持选人用人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不遵守选人用人的纪律,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破坏了选人用人的风气。为政之道,要在得人。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最根本的要靠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近些年来,党中央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一些领导干部受利益诱惑和人情关系干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导致不能公平公开公正选拔人才;有的任用干部不讲党的原则,搞封官许愿;有的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找靠山,不择手段跑官要官;有的搞非组织活动,拉选票,甚至搞贿选;有的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等。这些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严重干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败坏了党的作风,损害了党的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本案中,姜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但其却公权私用,任人唯亲、任人唯钱,大搞权钱交易、买官卖官,选拔任用了一批庸官、贪官,严重破坏了选人用人风气,污染了当地的政治生态,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受到党纪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