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专项整治”是西安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灞桥区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服务保障落实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职责使命,坚持“谋划在先、动员在先、部署在先”,多维度打造监督执纪问责新平台、新格局、新路径、新闭环,释放强有力监督效能,推动“两个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措施高质量落地落实。
紧扣“三个关键”,提升专项整治预见性、系统性、创造性。坚持谋划在先、动员在先、部署在先,提前开展“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工作”和“教育医疗住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摸清重点难点痛点,分层分类定制“施工图”;联合区政府召开灞桥区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确定工作“路线图”,划分部门“责任田”;制定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关于开展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列出行动“清单”,凝聚强大合力。
打造“一盘棋”联动协作新平台,保证专项工作推进到位。依托联席会议打造“信息共享、业务共进、事项共议、难题共解”的会商协作平台,建立线索移送、互通联动、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先后三次召开“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邀请9名特约监察员、7个责任单位、8个牵头单位共同探讨分析实际问题,以“目标上保持一致性、策略上尊重差异性、实施上考虑可持续性”为导向,迭代完善“两个专项”工作方案,并结合地域实际创造性制定《关于国有或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出租出借中签订合同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总结梳理阶段性工作成果71项。
构建“一条心”立体宣传新格局,保证问题线索收集到位。充分发挥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区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上公布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公告,详细介绍相关政策法规、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举报方式等内容;持续开展“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信访举报宣传活动,通过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实现信访举报“三个转变”(即:由匿名举报向实名举报转变、由网络舆情报料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转变、由民间议论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深挖细查发掘案件线索,不断拓宽“两个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目前,已梳理5次以上重复信访问题26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1个。
探索“一体化”高效监督新路径,保证监督检查精准到位。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管片、派驻纪检监察组管面、责任单位管点的监督框架,探索构建“机关—派驻机构—责任单位”三级联动监督体系,变单兵作战为集中会战,重点围绕“六个查一查”(即:查工作方案制定、查组织机构成立、查问题排查进度、查专项台账建立、查整改措施落实、查工作成效提升)进行“点穴式”精准监督。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9次,推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领域印发规范性文件2个、房屋办证领域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15个、住房保障领域供应土地84亩,在秦岭生态保护领域为15000人解决饮水问题,整改完成“五乱”问题11个。
建成“一个圈”追责问责新闭环,保证问题处置整改到位。采用“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反思剖析、回访督改、反馈促建”闭环管理法强化督办整改,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案,跟踪督导、协调化解信访积案,展现有过即问、违纪必咎严肃态度的同时,灵活运用廉政谈话、廉政专题课、廉政承诺书、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等方式提醒预警,避免小问题变大、防止老问题复发,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的良好工作氛围。目前,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14人,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受到组织处理,2人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3人,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送检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