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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纪委通报1起涉黑涉恶案件处理情况

来源: 时间:2018.06.29 17:13:44

2012年至2015年,西安市安居工程公租房建设在红旗街道神峪寺沟村征地进行土方外运等基础工程,为了保证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由红旗街办主导在神峪寺沟村成立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该村村民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小组成员共七人,该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李亚维任组长,第四村民小组副组长吕院锁任副组长,组员有三组组长张万均、三组副组长李忍华(非党)、四组组长张海珍、五组副组长李康利(非党)、李恩利(非党)。村委会按每人每月1500元给协调小组成员发放工资。


2013年期间,西安市安居工程公租房项目土方拉运承包方委托樊建宏作为承包土方外运工程的协调人,负责与该村协调小组对接,协调工地土方外运过程中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后因土方外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樊建宏再次找该村协调小组协调,李亚维、李忍华等人向樊建宏提出要给协调小组成员好处费才能出面保障工程顺利进行。随后樊建宏支付给李亚维等七人每人好处费1万元,才使土方外运工程顺利进行。


2014年初,李亚维因私事急需用钱,又向樊建宏索要5万元好处费。樊建宏通过工商银行给李亚维转账5万元。李亚维将5万元用于处理其子交通肇事赔偿。


协调小组组长李亚维,在公租房拉运土方工程中,采取强行索要的手段,收受贿赂6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协调小组成员吕院锁、张万钧、张海珍,分别收受贿赂1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协调小组成员李忍华、李康利、李恩利,分别收受贿赂1万元,交由红旗街办进行组织处理并收缴违法所得。